柜面办理要件:
1、租住商品房的,提取人签署《第三方查询授权书》,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本市城镇范围内房产、不动产登记等共享数据;提取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提取人为单身的,需签署《未婚声明》。
2、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不需提供,刷脸调用共享数据)和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4、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5、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原则上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代办。
提取金额:申请人每年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职工及配偶每年申请提取总额不得超过3000元/年。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