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要件:(以下所有要件在面谈面签《随州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时需要核实原件)
1、商贷余额表:经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证明。
2、购房证明材料:待转住房商贷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3、身份证明: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及购房人(抵押人)夫妻双方的有效个人身份证件。
4、户口簿:(1)购房人为借款人或配偶的,需要享受二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的,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同一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购房人为借款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同一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证中任何一项证件予以认定。
5、婚姻证明: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及购房人(抵押人)夫妻双方的有效婚姻证明。(1)借款人或购房人已婚的,出具结婚证;(2)借款人或购房人离异后单身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签署《未婚声明》;(3)借款人或购房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未婚的,需签署《未婚声明》。
6、收入证明:月收入一般以职工夫妻双方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同意以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月收入的,或职工的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或配偶可据实申报收入,填写《家庭收入申报承诺书》;申报月收入超过2000元以上的,需提供近6个月的收入银行流水。灵活就业人员不以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其月收入。灵活就业人员据实申报收入,填写《家庭收入申报承诺书》;申报月收入超过2000元以上的,需提供近6个月的收入银行流水。
7、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未满18周岁)在内的住房情况(不需借款人提供,调用共享数据查询)
8、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
9、银行卡:借款人本人Ⅰ类银行卡。
10、担保人资料:担保人身份证。
注:1、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售房人银行帐户。2、由于相关部门数据质量问题,在共享数据校验不通过的情况下,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柜面办理。
办理流程:
1、借款人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
(1)借款人向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咨询,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Ⅰ类银行卡;
②经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证明;
③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④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提供的其他贷款材料。
注、公积金中心经办人员通过房查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核查“商转公”借款人的购房信息、商贷信息。
(3)评估申请。借款人需先行向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咨询预约提前还款事宜,获准后通过“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传经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证明、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评估机构确认单》及《温馨告知》。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分别扫码授权“中心”使用大数据联网核查购房、公积金缴存、婚姻、不动产及征信相关信息。
(4)实地勘察评估。“中心”根据客户选择系统派单,评估公司在网厅收到信息后联系客户上门看房,价格核定后,在网厅上传PDF版评估报告。
(5)评估报告复审。“中心”对评估金额、评估报告进行复审、归档。提交中心柜员资料初审。
(6)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7)贷款审核、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贷款材料、所购房屋性质、家庭住房情况、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转贷或者不准予转贷的决定。
(8)办理抵押登记。
(9)贷款放款:
①借款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商贷余额的。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应及时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经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实原商业性住房贷款抵押解除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银行账户。
②借款人无自有资金结清商贷余额的。限于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顺位抵押业务合作协议(现房)》的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划入商业银行所属商贷还款专户,由商业银行从商贷还款专户中扣划资金清偿借款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之间的差额部分,由借款人自行筹资清偿)。此种方式不支持家庭代际互助商转公贷款(即职工的父母、子女已办理商贷,职工本人申请商转公贷款)。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商转公”贷款。1、借款人在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前,已结清原商贷余额的;2、原商贷属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的;3、原商贷属异地购房异地贷款的。
2、借款人线上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随州市区房屋支持线上办理)
(1)评估申请。借款人需先行向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咨询预约提前还款事宜,获准后通过“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传经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证明、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评估机构确认单》及《温馨告知》。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分别扫码授权“中心”使用大数据联网核查购房、公积金缴存、婚姻、不动产及征信相关信息。
(2)实地勘察评估。“中心”根据客户选择系统派单,评估公司在网厅收到信息后联系客户上门看房,价格核定后,在网厅上传PDF版评估报告。
(3)评估报告复审。“中心”对评估金额、评估报告进行复审、归档。提交中心柜员资料初审。
(4)视频面谈签约。预审通过后,向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手机号码发送预审成功通知短信,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可点击链接通过实名认证后进行视频面谈签约及文件签署。面谈签约时,请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按系统语音及文字提示逐一回答相关问题(提示:请确保面谈签约单人入镜,画面清晰完整、回答准确)。面谈后跳转签署《借款合同》。“中心”审批。
(5)办理抵押登记。“中心”专人办理“不动产直连-抵押登记”、下载《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抵押)》、录入抵押信息。
(6)复核贷款信息。“中心”复核贷款信息,转财务待放款阶段。
(7)通知领取《还款通知单》。根据各家银行不同规则,通知借款人联络原商贷银行预约/确认还款时间,并通过“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下载《还款通知单》PDF版到原商贷银行办理结清贷款、解除抵押手续。
(8)接通知放款。“中心”根据借款人电话通知,及时传递凭证至财务科放款。
(9)贷款发放。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专用账户。
(10)签署文件查询。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至“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贷款不见面办理”模块查询签署文件及温馨告知书及还款计划表。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特殊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不含预约放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