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要件:(以下所有要件在面谈面签《随州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时需要核实原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时间一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市购房不需借款人提供,调用共享数据)。
2、首付款发票:属于首套房的,首付金额不低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20%的销售发票或付款收据;属于二套房的,首付金额不低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20%的销售发票或付款收据(本市购房不需借款人提供,调用共享数据)。
3、身份证明: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及购房人(抵押人)夫妻双方的有效个人身份证件。
4、户口簿:(1)购房人为借款人或配偶的,需要享受二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的,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同一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购房人为借款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同一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证中任何一项证件予以认定。
5、婚姻证明: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及购房人(抵押人)夫妻双方的有效婚姻证明。(1)借款人或购房人已婚的,出具结婚证;;(2)借款人或购房人离异后单身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签署《未婚声明》;(3)借款人或购房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需签署《未婚声明》。
6、收入证明:月收入一般以职工夫妻双方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同意以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月收入的,或职工的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或配偶可据实申报收入,填写《家庭收入申报承诺书》;申报月收入超过2000元以上的,需提供近6个月的收入银行流水。灵活就业人员不以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其月收入。灵活就业人员据实申报收入,填写《家庭收入申报承诺书》;申报月收入超过2000元以上的,需提供近6个月的收入银行流水。
7、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未满18周岁)在内的住房情况(不需借款人提供,调用共享数据查询)。
8、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
9、银行卡:借款人本人Ⅰ类银行卡。且与售房单位银行收款账户为同一银行。
10、抵押物: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以他人房屋作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房屋所有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特别说明:
(1)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名下房产不能用做抵押。
(2)一次性全款购买商品房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所显示的出生年月日须与身份证号码信息应当一致。
(4)该业务类型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5)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售房人银行帐户。
(6)由于相关部门数据质量问题,在共享数据校验不通过的情况下,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柜面办理。
办理流程:柜面办理:借款申请人向“中心”咨询确认公积金贷款政策→借款申请人网签备案合同完成后,楼盘专员通过“中心”网上营业厅准确录入借款人要件信息→借款人带齐上述“办理要件”到“中心”营业部或办事处面谈面签《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心”审批→楼盘专管员协助借款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将《证书》及税票原件提供给“中心”→“中心”专人办理“不动产直连-抵押登记”、下载《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录入抵押信息→个贷管理科或办事处复核后转财务科放款→“中心”通过邮政速递将个人贷款支付凭证、个人借款合同、还款计划表邮寄到贷款申请时填写的地址,借款人注意查收并按期还款。
网上办理(仅限随州市区楼盘):借款申请人网签备案合同完成后,楼盘专员或借款人通过“中心”网上营业厅准确录入借款人要件信息,数据核验后“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向借款申请人发送授权通知→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分别扫码授权“中心”使用大数据联网核查购房、公积金缴存、婚姻、不动产及征信相关信息→楼盘专员或借款人对贷款详情进行完善并提交“中心”审批→预审通过后,向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手机号码发送预审成功通知短信,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可点击链接通过实名认证后进行视频面谈签约及文件签署→“中心”贷款审批通过后,通知楼盘专员配合借款申请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通过网厅上传《不动产权证书》及税票→“中心”专人向借款人及房屋所有人的“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手机号码发送通知短信。借款人及房屋所有人签署合同及抵押审批表→“中心”专人办理“不动产直连-抵押登记”→个贷管理科或办事处录入抵押信息、复核后转财务科放款→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至“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贷款不见面办理”模块查询签署文件及温馨告知书及还款计划表。楼盘专员可通过网厅下载放款凭证。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特殊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